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铜仁市知识产权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按权限办理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铜仁市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铜仁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铜仁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开展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指导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和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拟订市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工作,引导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注册和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执行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承办省药品监管局委托或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石东胜,联系电话:0856-5204739,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外事、安全、保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协调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负责人:洪毅,联系电话:0856-520715,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统计工作;拟订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市级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统筹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及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三)政策法规与执法稽查科。负责人:高洁,联系电话:0856-5206812,按权限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和听证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四)企业开办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李思思,联系电话:0856-5280160,按规定承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承担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有关备案管理工作。
(五)登记注册指导管理科。负责人:何莎,联系电话:0856-5206621,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杨昌荣,联系电话:0856-5202521,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铜仁)的应用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负责人:杜胜荣,联系电话:0856-5202572,拟订并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指导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八)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凌光群,联系电话:0856-5200353,拟订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潘海燕,联系电话:0856-5202004,拟订和组织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费翔,联系电话:0856-5200353,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的制度措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咨询工作,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和依法维权;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十一)质量发展科。负责人:林公达,联系电话:0856-5281513,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办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罗俊,联系电话:0856-5200447,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组织实施重点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目录;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和指导协调工业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组织实施全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协调产品质量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区(县)产品质量方面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科。负责人:陈明明,联系电话:0856-5285138,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务。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贯彻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曾斌,联系电话:0856-5227692,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贯彻食品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和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邹云峰,联系电话:0856-5217975,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贯彻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流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流通企业监督检查;承担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六)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何其多,联系电话:0856-5284916,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餐饮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十七)食盐与酒类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石洪,联系电话:0856-5227852,拟订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协调、指导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拟订全市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县)市场监管执法机构依法查处酒类市场各种制假售假违法、侵权行为;组织协调酒类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十八)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负责人:徐杰,联系电话:0856-5222857,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发布;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指导食品抽样送检工作。
(十九)药品综合管理科。负责人:张催,联系电话:0856-5221079,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品安全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综合业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行业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法律法规、能力建设等业务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培训;承担上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综合督查、检查时的统筹协调及资料汇编;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抽检计划,指导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
(二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李丽娅,联系电话:0856-5284936,依法承担药品(包括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组织开展市级药品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工作;指导区(县)按规定开展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
(二十一)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彭红霞,联系电话:0856-5227756,依法承担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现场检查工作;指导区(县)按规定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化妆品安全性监测工作。
(二十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人:王丽,联系电话:0856-5284926,依法承担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按规定组织开展市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现场检查工作;指导区(县)按规定开展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
(二十三)特种承压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刘炜,联系电话:0856-5222912,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承压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承压类特种设备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区(县)承压类特种设备方面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四)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刘先饶,联系电话:0856-5203301,依法组织承担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检查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机电类特种设备方面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区(县)机电类特种设备方面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之外的其他特种设备监管工作。
(二十五)计量科。负责人:杨斌,联系电话:0856-5284232,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二十六)标准化科。负责人:罗艺,联系电话:0856-5280968,组织实施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措施;组织申报立项省、市级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
(二十七)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负责人:杨子艾,联系电话:0856-5200035,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二十八)知识产权运用发展科。负责人:刘宏军,联系电话:0856-5225817,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的政策;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承担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九)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科。负责人:颜岚,联系电话:0856-5227519,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知识产权保护规划和措施;指导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的执行;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
(三十)微型企业发展服务科。负责人:饶鹢,联系电话:0856-5200350,拟订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指导区(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并对扶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办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三十一)新闻宣传科。负责人:熊鸿,联系电话:0856-5202215,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新闻发布制度;承担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等工作。
(三十二)财务审计科。负责人:周雪娟,联系电话:0856-5202351,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部门装备配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三十三)人事科。负责人:罗皓,联系电话:0856-5200229,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十四)离退休工作科。负责人:尹志远,联系电话:0856-5221079,承担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老干部工作;组织协调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人:杨薇,联系电话:0856-5205924,具体承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并支持机关工、青、妇工作。
(三十六)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人:李波,联系电话:0856-8162071,承担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派出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直接管理。
(三十七)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负责人:何跃林,联系电话:0856-3429320,承担辖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派出机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直接管理。
三、直属单位
(一)铜仁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王贵玲,联系电话:0856-5200496,办公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和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策、措施;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征求和收集消费者意见,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进行调查、分析,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投诉涉及的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可以提请法定鉴定机构鉴定;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告知消费者或者挂牌警示;支持消费者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二)铜仁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廖显明,联系电话:0856-5285377,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伍寰家居广场7楼,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负责组织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较大食品、药品、工业产品事故中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市一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外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违法行为的查处;协助或受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开展反垄断执法调查;全市跨区域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置;对管辖权有争议明确由市级管理的案件的查处;对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三)铜仁市质量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人:杨薇,联系电话:0856-5220205,办公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质量发展研究和政策宣传,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和研究,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应用及推广,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宣传和服务,质量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的拟订相关社会服务。
(四)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人:杨秀松,联系电话:0856-5200269,办公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为市场监管信息化提供技术保障,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与更新,网络平台建设、维护与更新,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信息化宣传、教育及培训,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大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及研究,相关社会服务,高新区信息中心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提供技术保障、大龙信息中心为大龙市场监管分局提供技术保障。
(五)铜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负责人:吴伟,联系电话:0856-5284946,办公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和监测方法的研究。
(六)铜仁市12315投诉中心(铜仁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负责人:陈江艳,办公地址: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伍寰家居广场7楼,邮编:5543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承担全市12315热线和平台的建设、维护、服务工作;承担全市12315热线和平台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和跟踪办理等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的工作。
单位其他信息:
局长:杨芳权
办公地址:铜仁市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号
门户网站:http://amr.trs.gov.cn
办公室电话(传真):0856-5201381
单位邮箱:trscjgj@163.com
邮政编码:554300
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
商标受理窗口:0856-5200550
企业登记注册窗口(政务中心):0856-52807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政务微信:微铜仁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