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采用平台集采集配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和溯源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和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春季学期全市学校食堂共有1556家食堂开餐,2024年上半年共有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742家。学校食堂中,除了执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部分公办幼儿园通过食材配送平台下单,由政府招标的食材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验收后在平台上确认,食材配送企业定期到区(县)教育局经费管理中心报账外,其他学校自行采购,验收合格后定期报账。企业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基本上采取定点采购,根据对供货商服务质量和信用评价,采购合同(协议)一般1年签订一次。
二、采用平台集采集配的困难
(一)采用平台集采集配难以随行就市。以宏畅果蔬批发市场价为例,学校食堂因采购量大,价格有时要在批发价的基础上下浮15%。而集采集配平台因管理费和配送费等原因,价格上比市场批发价高,因此教育部门引导配送企业与本地生产基地直接签约采购或就近采购,其目的是减去了中间流通环节,降低了采购价格。以线椒为例,市场2元一2.5元/斤,而生产基地签约采购仅0.8元/斤。
(二)采用平台集采集配服务上难以满足学校需求。学校食堂采购的食材品种多、数量少,要求质量高、价格优,一般在每天下午9点前下单,第二天上午7点前就要全部配送到位。而集采集配平台属于多家企业入驻,产品属于不同企业和不同区域所提供,就造成服务难以满足学校的需求。
(三)结算方式上难以推行。学校或营养餐配送企业原则上与供货单位实行一月一次结算,而平台要求食堂用户在线下单和实行平台结算,就意味着食堂与企业实行的是现金结算,一是学校和配送企业就要准备大量的现金,造成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运行困难。二是银行提供信贷服务,需要食堂或配送企业承担信贷成本,学校食堂或配送企业难以接受这种结算方式。
(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均有相对固定的金融合作机构,学校资金流水渠道由财政部门确定,企业从信贷方面考量一般不会轻易改变资金流水渠道。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系统注册,建立追溯机制。我局已及时督促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在“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注册,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签约配送学校信息及配送食品追溯信息的录入管理维护工作,全力确保学校采购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信息真实、质量安全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13家学校食品配送企业已全部完成追溯系统注册,上传签约学校信息1293家,上传订单商品信息数74086条,上传订单信息学校覆盖率达81.75%。
(二)强化督导,健全机制。一是健全校园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督导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教育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以春、秋两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食材溯源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溯源机制,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指导,健全供货商评价制度,全面推行“贵州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应用。
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