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要求,结合实际,编制《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法规和工作职责,管理行政职能所涉及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本部门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办公场所公开两种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amr.trs.gov.cn/)、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账号名:微铜仁市场监管)、铜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rs.gov.cn/)和贵州省政务(https://zwfw.guizhou.gov.cn/520600/index.html)查询,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依据、统计信息、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指定办公场所查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铜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6-5201381,传真电话:0856-5204739;

通讯地址: 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

邮政编码:5543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三)申请与受理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铜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该《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通过本指南附件下载,同时本机关接受当面申请。

申请地址:铜仁市碧江区河西街道东太大道新华北路124号附88;

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6-5201381邮箱:trscjgj@163.com

1.《申请表》填写要求:1申请人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4每份申请表格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2.申请受理: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他人或组织提出申请的,必须同时出示委托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同时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了提高处理申请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政策。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时间顺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费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信息处理费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获取信息的途径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纪委监委投诉。

监督电话:0856-5222387

传真号码:0856-5222387

通信地址:铜仁市花果山市政府第二综合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554300

接待投诉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申请人认为受理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铜仁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铜仁市碧江区灯塔街道办事处龙田村

邮政编码:554300

五、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464

邮政编码:554300

附件1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doc

附件3铜仁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doc